关于武威桁北集团有限公司名誉权纠纷一案【案号:(2026)黔2624民初1569号】,本案现已按原告撤诉处理。
声明
发布于 2026-10-14 14:57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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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次按撤诉处理仅属于程序性结案,人民法院未就本案实体侵权事实作出任何认定。
本案审理期间,本公司提交网上开庭申请未获准许。因本公司住所地远在甘肃武威,跨省路途遥远,交通安排存在客观困难,无法赴现场参与庭审。
本公司相关合法实体权利并未灭失,后续将在本企业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依法提起诉讼,保留通过法律途径维权的全部权利。
武威桁北集团有限公司
2026年10月14日